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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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聘用胡卫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30

双国土资发(2010)11号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局)、局属二级机构:
根据《双峰县国土资源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将胡卫国等同志聘任为局属单位负责人,具体职务聘任情况如下:
胡卫国同志聘任为土地测绘队队长;
谢国辉同志聘任为征地拆迁所副所长;
钟满足同志聘任为石牛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全面工作);
王远景同志聘任为综合管理股副股长;
李湘建同志聘任为土地测绘队副队长;
刘 麒同志聘任为井字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邓智钢同志聘任为沙塘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朱志红同志聘任为甘棠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赵肯堂同志聘任为花门国土资源所副所长。
上述同志职务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实际情况再予续聘。
特此通知



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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