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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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作者: 来源:双峰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7-2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业进行合理配置。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辖区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实行用途管制,规划为耕地的只能用于种植业,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可以搞建设。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的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双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于2006年,规划期到2020年。规划期内土地利用主要指标耕地减少量2936.0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750.37公顷。全县建制镇用地1282.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40.00公顷,补充耕地1361.15公顷。耕地保有量达到51183.2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44466.6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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